电动葫芦维护检修规程
文件修订记录
目的AIM:建立正确使用电葫芦维护检修的规程。
范围SCOPE:
适用于电葫芦维护检修。
责任RESPONSIBILITIES:
1.生产车间设备工程师负责制定本规程并监督实施。
2.电葫芦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执行本规程。
附表ATTACHEDFORMS:
规程PROCEDURE:
1.检修内容
1.1小修
1.1.1调整和修理安全装置如安全档、接地线等。
1.1.2检查、紧固各部位连接螺栓、紧固件。
1.1.3检查、更换制动器摩擦片,调整锥形电动机的轴向窜动量和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弹簧。
1.1.4检查、更换起升机构及行走机构的润滑油(脂)。
1.1.5检查润滑钢丝绳。
1.2中修
1.2.1包括小修内容
1.2.2检查更换滑轮、钢丝绳、吊钩等零部件。
1.2.3检查、清洗减速机构,更换润滑油。
1.2.4修理、更换车轮、联轴器等零部件。
1.3大修
1.3.1包括中修内容
1.3.2解体检修电动葫芦的起升、行走机构,更换齿轮轴、花键轴、齿轮、轴承等零部件。
1.3.3修理或更换卷筒或卷筒外壳。
1.3.4修理、调整运行轨道。
1.3.5检修电器设备。
1.3.6除锈、防腐。
2.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
2.1钢丝绳
2.1.1钢丝绳应符合GB的规定,并具有合格证明,其报废、更新标准应符合GB
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的规定。
2.1.2更换钢丝绳时,在保证与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的前提下,直径的允许偏差为:
直径小于20mm时,±1mm;直径大于20mm时,±1.5mm。
2.1.3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,钢丝绳在卷筒上除缠绕固定绳尾的圈数外,还必须有
不少于2圈的缠绕圈。
2.1.4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绳上污垢,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80℃以上,以使润滑油浸入钢丝绳内部。
2.1.5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。不能打结。
2.2吊钩
2.2.1吊钩的钩子应能在水平面内°和垂直方向大于°的范围内灵活转动。
2.2.2吊钩表面应光滑,不准有剥落、锐角、毛刺、裂纹、褶皱及刀痕等缺陷。
2.2.3吊钩螺纹应光滑无毛刺,不允许有损伤、断裂和凹痕。
2.2.4吊钩及其附属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报废:
裂纹;
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%;
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扭转变形超过10℃;
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;
螺母及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。
2.2.5不允许焊补或修补吊钩上的缺陷。
2.3滑轮
2.3.1滑轮绳槽的表面粗糙度为3.2,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。
2.3.2绳槽径向圆跳动为0.3mm,绳槽中分面位置度为1mm。
2.3.3当滑轮绳槽面上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大于2mm2,深度不大于壁厚的25%,数量不超
过2个时,可焊补处理。
2.3.4当滑轮轴孔支撑面上有砂眼,而其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撑面的10%、深度不超过轮毂的25%时,可焊补。
2.3.5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报废:
裂纹;
绳槽不均匀磨损达3mm;
绳槽壁厚达原壁厚的20%;
因磨损使绳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%;
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。
2.4卷筒
2.4.1卷筒有单个气孔或砂眼,其直径不超过8mm,深度不超过4mm,每mm长度内不多
于1处,在卷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5处时,可不焊补,继续使用。
2.4.2卷筒绳槽表面粗糙度为3.2,卷筒绳槽加工后,各处壁厚差不得大于4mm,必要时可
在同一截面处钻直径为4mm的四个互成90°的孔,进行检查。
2.4.3长度不超过1米的卷筒,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0.15mm;长度大于1米的卷筒,其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0.2mm。
2.4.4卷筒绳槽的槽脊,不允许有长度超过螺纹一周长的2%;深度大于2mm的缺陷。
2.4.5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报废:
裂纹;
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%;
沟槽磨损到不能控制钢丝绳。
2.5车轮
2.5.1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报废:
裂纹;
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壁厚的50%;
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%;
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%;
圆度误差超过1mm。
2.5.2主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报废:
裂纹或断齿
初级面点蚀损坏达齿合面的30%,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0%;
齿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30%(对防爆电动葫芦则为15%。)
2.5.3车轮磨损超过0.D(D为车轮直径)时,应拆下加工处理,并要求各车轮直径差小
于0.D,确定加工修理的尺寸时,应受2.5.1条中b、c、d的制约。
2.5.4轴承
a.轴承和轮轴的配合宜采用H7/m6。
b.安装轴承时,可用~℃油加热15分钟后热装,也可用轴承加热器热装。
c.安装电动小车时,应用垫圈调整墙板之间的距离,以保证工字钢下翼缘侧面与车轮轮缘之间有2~4mm的间隙。
2.6限位器
2.6.1限位器的动作必须灵活可靠,顶板和限位开关推杆之间的游隙不得小于0.5mm。
2.6.2吊钩提升到极限位置,碰撞限位器顶板时,应作用在顶板的中部。
2.7制动器
2.7.1CD型、MD型电动葫芦制动器。
a.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应为1.5mm左右,当位移超过3~5mm时,应按2.7.1.2的方法进行调整,制动后负荷下滑距离不得大于80mm。
b.调整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时,可在惦记加减风扇处拆下电机后端盖。或旋松紧固螺母,加减调整垫片,或调节螺钉,使达到要求。
c.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。
d.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予报废:
裂纹;
提升、变幅机构的制动轮、轮缘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40%;
其它机构的制动轮,轮缘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50%。
d.制动弹簧出现裂纹和塑性变形时,应报废更换。
e.制动环与后盖的摩擦面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%,如小于70%或有
其它损害必须更换。
2.7.2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器
a.制动带应采用铰接,不得采用螺栓连接、柳接焊接等刚性连接形式。
b.制动轮表面粗糙度为1.6,表面硬度为HRC40~50。
c.制动轮中心线与制动座中心线的同轴度为0.3mm。
d.制动轮与制动带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制动带面积的75%。
e.当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:
裂纹;
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%;
弹簧出现裂纹或塑性变形;
小轴或轴孔直径达原直径的5%。
2.8轨道
2.8.1轨道的两终端须装弹性缓冲器。
2.8.2轨道应腐蚀或磨损而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%或受力断面腐蚀或磨损达
原厚度的10%时,如不能修复,应予报废。
2.8.3轨道因产生塑性变形,使运行机构不能正常运行,而冷加工不能校正时,应予报废。
2.8.4轨道对接高低错位应不大于1mm,凸起部位应打磨平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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